有腳疾的阿忠(喜翔飾)執意開車去屏東,彥博(鄭有傑飾)無奈之下只好載阿忠
前往,父子倆一路沉默不語,關係疏離而遙遠。途中車子突然故障,兩人因此再次回到
媽媽的故鄉—苑裡小鎮。媽媽過世後父子倆鮮少回來,對小鎮的變化和很久不見的親戚,
兩人都非常陌生。眾人言談間,當年的事又再次被提起……。
很難說什麽,因為太愛了。洪導,我精神上的父親,我會像您一樣生活,像您一樣寫作。
7/10
中间快进一下,却在1:25措手不及地哭了。
又尴尬又随意,但也挺喜欢。2022.6.5 “我想活的长一点。”“为什么要活长一点,有什么意义吗?”
这部倒真有点让人摸不到了。不过不变的是漂浮在无主题上的爱自己和爱她。以及金敏喜好美,戴口罩也美!(记一部把晖子看得昏昏欲睡一个小时后终于忍不住必须停下看看花小雕搞笑视频来缓解氛围的电影 ;)
4.5 洪的“粉丝向电影”。像是《引见》与《逃走的女人》的集合体:不断引见人物关系的同时也不断逃走,远离熟人,俨然是有趣的闭环章节。实验也还在继续,从《引见》男性敌对的一体两面,到《小说家的电影》中女性的理想化同体,洪常秀依然在肆无忌惮地诠释自己“情境”电影观念下无限的概念创作可能性,甚至展望电影之外,玩起了媒介的转换。“小说家的电影”向观众诠释什么是洪常秀的电影世界:如何传达生活中舒适的真实、如何同讨厌他的人拌嘴、如何赞美爱人与志同道合者,但最后洪经由金敏喜走出影院后的怅然若失,依然把对于电影的感受权交还给了观众:“我爱电影的真实与舒适,拍完后我就只一个劲背对着人群抽烟,至于荧幕前的你,则可爱可恨,爱咋咋地。”如今的洪,恢复了自信、洒脱,还多出了几分可爱。
不要在平凡的琐事中寻找深刻意义。 结尾金敏喜像是在参加一个人的婚礼,自己的婚礼。
除了是缪斯的原因,因为无法再拍其他导演的电影,洪尚秀才反复地拍摄金敏喜吧。(他也应该是惋惜的
讲电影的故事在电影院看电影 真的很适合在电影院看 第一次有这样奇妙神奇的影院体验
老洪脸皮也太厚了!这也行?比之前任何一部作品都要赤裸裸吧,剧作挺好玩的,但是看到最后已经不想咂摸那些,好吧!我都懂,这就是真爱的力量啊!
就是一群人互相围着各种话题聊了一个半小时,几乎没有情节的起伏,摄影机也基本上没有动过几次。感觉洪导的想法挺有趣的,拍的应该是他和金敏喜的日常状态。又觉得他这样拍的真的对观众很极端,极具私人性。也算是很特别的观影体验了,看几个人从头说到尾,自己也深深陷进这样的影像中了。
小说家这个角色过于真诚,或许只有醉酒后的金敏喜能跟她一样。最打动的还是戏里戏外的互文,浪费与否是自己决定以及哼着婚礼进行曲当你新娘的黑白转彩色。
每次我都发誓不再看洪常秀了,然后每次还是又看了,实在是抵不住金敏喜的诱惑, my bad.
元电影;小说家的诸多言辞实际上反映出洪尚秀的电影创作思路(侯麦拍电影前“邀请演员来办公室交谈并录音”的行为,似乎也与此类似);三次“躲”(导演躲小说家、演员躲导演、小说家躲诗人);情节(叙事性)与情绪(日常性)
啊好甜!这就是电影的意义和重要性所在。感觉仿佛“通过当场摄入热量增强意志力”。
前面是个衔尾蛇结构,然后是一个尾声式的情感升华,说实话有一点点跳脱,不过浓度够高,不用计较
私密又真诚到这种程度我也是服气了。和 独自在夜晚的海边相似度很高
是的。
彼此欣赏的二人作为一面相互指认自我的镜子,在相知与相吸的同时,实则也是一个在相恋(自恋)的过程,而电影短片的制作与那一抹原本黑白电影上的彩色,也恰恰是这一对自我欣赏的高潮。但在结尾电影又并未停留在这一对自我欣赏的高潮之中,而是通过一个细节,通过一个未能响起的闹铃,使另一个差异性主体开始在这一相互指认的镜像关系中产生新的困惑与疑问。
洪常秀的电影有两大法宝:一、在因巧妙地虚构因而又变得真实的日常生活的对话中,真挚地表达自己的创作哲理;二、全方位无死角地呈现给观众金敏喜的美以及对她的爱,如同荣耀一般。故此,结合现实,可做推论:电影是一门具有自反品质与魅力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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