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公义基于法律和良心。即使展示悲剧,也避免了发生更多的悲剧。何用避而不谈,粉饰太平。不存在绝对的黑,也永远有追求公义之人。敬佩那些推动社会进步的人。
可惜我们无法在中国电影里看到个人对体制的诘问。
除了略显冗长的铺垫和过分伟光正的主角,其他都值得好评。正义真难。
看得我一肚子愤怒,人怎么可以如此没有人性?
钱德勒律师的行为是高尚的。但是作为一部影片,过于超级英雄的描绘,又回到了印度电影最喜欢也是最擅长的造神模式。不是说这种包装不好,只是深知“本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之后,总感觉略有不妥。外加核心案件中,三坏警的失误过于低级,使得整个抗击过程都仿佛撞了大运一样,很难看到这个烂透的体系。
画面什么都很美,导演用偶像、慢动作,动作片的手法在拍这个律师,民众给予厚望,神话他,这是可悲的。
种姓歧视,以权谋私,知法犯法。电影的意义大于电影本身,正义值得歌颂。万岁钱德鲁!万岁比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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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实告诉我,这样的完人圣人,存在率太低了。尤其考虑一个很重要的可行因素:好人基本上是斗不过坏人的,只有坏人,才能打倒坏人。
在以前的印度电影中很少看到的政治派系斗争的影子,不断描绘的令人发指暴行与无耻谎言,让人感到这世界上没有安全的地方。
#3.5 ;影片里没有涉及到的真正英雄:原型案件里有一位人物,即印共(马)的地区负责人R.Govindan,在影片里几乎没有表现。但实际上,他是一直为此案奔走直至拉贾冤案昭雪的关键人物,甚至受害人妻子得以见到钱德鲁也是在他的帮助和支持之下。警察冲进村子胁迫拉贾家人时,也是他将拉贾的妻子和孩子藏起来,使他们免受威胁和殴打。他为这个案件耗尽心力,受到过数次死亡威胁,投入了十多年的个人时间,最后甚至因此而放弃了婚约,直到39岁才成家。
不要再叫阿三了,如果他们是,我们就是阿四了
这部电影也告诉我们,正如《在峡江的转弯处》的那句话,“我们不该忘记自己走过的路,同情过的人,呼唤过的正义,渴求过的尊重,也不会轻易洗去那层名叫共情的底色。”
但在人心里剔除阶层歧视还有漫漫长路。
故事确实不错,各种有背后深意的镜头语言,要是歌舞再少点就更好了
法律本应是光
有些电影的社会意义早已大于了影片本身。
兔子现在能做的就是协助印度建立健全电影审查制度,扼杀其未来的腾飞。
很工整的片,以至于想要更多反转,可惜没有。法庭和监狱穿插的节奏还是很带感的,只是作文命题太明显,新意欠缺,唯一印象深刻的可能就是自由的上街游行吧。
事件是震撼的 但拍摄手法人物塑造太过于刻板流水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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