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主人公是18岁的花季少女阿曼达·米查尔卡(AJ)。她是一名唱诗歌歌手,但她的才华远远超过了这座阿拉巴马州小镇上的小教堂。AJ的父亲约翰尼是教堂唱诗班的音乐导演,每个周六晚上父女俩一起上台表演。约翰尼·特里年轻时曾是一名摇滚歌星,20年前有首单曲登上了公告牌的冠军,但也只有这一首歌曲走红,演唱事业昙花一现。之后约翰尼加入了教会,成立了家庭,过上了焕然一新的生活。过去的教训让他对好莱坞山以及流行乐坛花花世界有一股抵制之情,他不希望女儿重蹈自己的覆辙。然而一天,格蕾丝不告而别,去了洛杉矶。她与约翰尼的前制作人弗兰克·莫斯汀(莫西)签约,发行了首张唱片。莫西在AJ身上看到了巨大的潜力,要将她打造成“下一个凯蒂·派瑞”……
故事:7 情感:7 结构:6 节奏:5
离别才是永恒。
用很复杂的的方式讲了一个单薄到极点的故事。😖
可惜没把时间慢行性的设定多利用一下,这个点还是挺有意思的。
讲的是个啥,王传君演技很好吗?王珞丹演的是个啥?我看不懂看不懂。
导演太自恋了,用了一堆符号,讲了一个浮夸的故事。王珞丹贡献了这几年最好的表演,但也是得益于足够突出的人设,王传君不行
冲王传君看的。高开低走,挺拧巴一故事。是既想肉欲忠贞,又想精神宇宙永恒,不愧是老男人写出的本子啊。这大义凌然劲儿,真让人有点遭不住。
除了女主,都挺好,后半段有点拖沓了。前半段那种老式生活的描写复古极了
王传君演这个角色不像。
流水账,没中心,背景设定几乎不会为人物服务,处处缝合其他电影,今年看的烂片差不多是近10年的总和
看前半段以为是部纯爱片丁萌萌死之后突然超现实了起来。就还是什么都想说,什么都说了一点,又好像两小时也没说明白什么,这里面最王朔的大概就是隔壁老王了吧。
这干细胞的广告做的有点大啊,是为了科普吗,可是最后结局也太梦幻了
挺惹人喜欢的爱情时代剧,写着写着就变成求仙了呢?王珞丹是本色出演?怎么两部戏都是大姐大混江湖哈!自打干细胞出来,这现实主义就很魔幻,而且是无法面对现实的更年期综合症。
“他好的时候,不需要我在。”
干细胞有点太扯了,我以为他会老老实实成为一个好的外科医生。
这便是,小小生命的,平凡的,也我也甘愿称之为奇迹的,永恒了。
即使鲁的额间还是忧郁的,我这个观众,却因为他的存在和记得,得到了最大的慰藉。
故事杂糅,看完后感觉都老了,但是很感动。说说苏,在郭小鲁出国研学时,她说“他好的时候我不用在”,在郭小鲁问她要不要注射干细胞时,她说“如果我会忘了你,我还是我吗?”的确,相较于表皮的年轻永续,记忆才是最重要的。昨天和朋友聊天,我在想自己也是更加注重记忆和体验的人,如果给我多一次机会,我想回到小时候,不用改变人生,只要完完整整再体验一遍当时的感觉,那就很好很好。年轻的时候,身处其中反而没有意识到那是最好的时光,最好的时候就是普通的生活,即使知道终究要离别,也想再经历一次。
彻底看完加一颗星,本杰明巴顿奇事女主加山河故人时间感
原本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爱情电影。结果不知道这片子想干嘛,很分裂。去非洲更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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