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菲还是帅的,镜头和剪辑的处理比故事更好,泳池里的时刻惊艳
歌舞片+传记的结合,做到一些很有趣的段落,比如餐厅+交响乐,吵架+牛仔乐,试图用一个音乐剧讲述了他一生里的朋友
男主唱这么多歌都不如女主一首震撼,当然剧情也说了这首是重头戏。
昨天喝醉了,迷蒙中我写下了这么一句话——“我还能有艺术的感知力吗?我不想丢失,我想痛哭,我想为它而死去”,看完这部电影之后我想我大概不会丢失。艺术是黯淡的星光,艺术是爆裂的花火,艺术也许是唯一的一条捷径,让你离真实的自己越来越近。
作为传记片来说,形体和表达方式其实非常一般,加菲尽最大的能力在复刻和诠释乔纳森·拉森的半生。胜在情感真挚和每一首音乐都很好听。从默默无名再到生活撂倒,见证一个一个朋友的离去,巨大的声音摧毁了他。加菲的表演很好,好几场戏有闪光。更多的情况我会觉得乔纳森的一生就像胡波,他们都是被锯断腿的大象,一个是无奈而死,后则是无奈而生。音乐电影的魅力就是享受当下,活在当下,足矣。/记忆衰退,毫无感觉。
生活和舞台的虚实切换非常棒,浓缩了生活流,也渲染了情绪。而且作为歌舞剧来说,歌是真的都好听。
"you start writing the next one, and after you finish that one, you start on the next, and on and on, that's what it is to be a writer."
电影和小说的失落者仿佛永远都会获得成功,
tick、tick,不仅为急于成功者、绝症病患而响,它是如此公正,以至于每一个人耳边,都应该响着这样的声音——生命苦短,快去做你想要完成的事吧,「黒髪の色 褪せぬ間に,
削弱了我对歌舞片的好感,以自我(梦想)为中心的人,他的身上并没有光。相反,该片不断用29岁奔三的年龄焦虑来表达逐梦的急迫,急到好像有躁狂症一样,没有与梦想和衰老和解的追梦人,狭隘到令人疲倦。所以我无法被他激励,他也不是好的榜样。
林-曼努尔·米兰达的过人之处在于,他能以完全电影化的手段去拍摄他挚爱的音乐剧领域,视听技巧和情感表达都完全不像一位新电影导演,很是纯熟。而叙事中对90年代同性群体和艾滋病恐慌的处理,看似蜻蜓点水,却有着发自心底的关注与重视。当然,剧本编排若能更脱离学院派,更放飞自我,一定会更好。安德鲁·加菲尔德、罗宾·德·齐泽斯的表演完成度不俗。
才华,真是一种太残酷的东西。纽约艺术青年们的生活状态,都是同一种模式咩?那些并没有绝对的才华的人,后来又怎样了呢?可能是因为没有看过rent吧…等以后看了,不知道会不会回来改分。
需要重新看一遍《lala land》洗一洗眼睛和耳朵。。。。
非常无趣,只剩导演的一腔热情。加菲演技有点过誉,他适合演自带圣光的角色,某些时刻很动人,但没有辨识度,和其他形象没什么区别(如《血战钢锯岭》)。歌不好听,因为Larson的那首Come to Your Senses勉强给及格分吧。
针的滴答声贯穿全片,营造出一种无法挥散的焦虑和紧迫感,是年龄焦虑,是创作焦虑,人终有一死,我们应当用有限的时间做什么?
今年的爱乐之城,加菲的个人秀。同是又唱又跳,这部更注重唱,更偏生活,个人传记。如果爱乐之城男主是加菲,如果这部女主是石头姐,会不会更好,CP粉的怨念太可怕了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年近30艺术家面临事业友情爱情三重考验 歌好听 演的也好
加菲的演技有点尬住,但是他太真诚了,那双眼睛流起泪来很难不勾得人跟他一起心碎。音乐好喜欢啊。
tick、tick,不仅为急于成功者、绝症病患而响,它是如此公正,以至于每一个人耳边,都应该响着这样的声音——生命苦短,快去做你想要完成的事吧,「黒髪の色 褪せぬ間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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