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在贝尔法斯特。最喜欢的是《正午》《双虎屠龙》与故事形成的互文(但砖头砸枪是什么鬼x)不过现在世界电影配乐风格都是金曲捞吗…………
ps喜欢爸爸说:只要她善良正直 你们彼此尊重 我们家就永远欢迎她
北爱尔兰版罗马,get yourself to the moon
霏霏第一次来电影院
很喜欢 虽然很多人拿来与罗马比较,但私人认为比罗马更有共鸣更易代入。尤其中国也有那么多离开家乡的人。里面的妙笔太多了 帮外孙出主意作弊的爷爷 画丝袜的奶奶 抢加酶洗衣粉的孩子,为了和心爱女孩坐一排而拼命读书的小男主,拉帮结派的小太妹……家乡的符号不就是由这些元素和妙笔组成的吗?
kenneth branagh:ok我也要拍一部罗马
我想什么时候写点东西纪念我在义乌的好时光。最后奶奶在向她的儿子说“走吧,现在就走,不要回头,我的孩子。”就像费里尼的罗马在向他告别。
导演或许觉得自己用精致的影像祭奠了自己迷影,懵懂,身处小小漩涡中的童年,但至少就我来说,故事并没有能让人感同身受的魅力。
Biological OMO is the magic of the life. Good bye, childhood and my hometown!
阿奇戏份太多了吧!毛毛的戏份太少了!配音太烂了。汪汪队居然靠卖周边的钱盖了那么高一栋楼笑死。感觉画面变精致了再搭配笨笨的剧情就好奇怪
我们都是在不断突破自己的弱点称为成长!有这样一群志同道合的好友,还有什么战胜不了的呢。这些工具好高科技😂😂😂
四岁的娃第一次看电影,全程不吵不闹,看懂了。宝宝应该会打5星。情节还挺不错的,大人也能陪着看下去不觉得无聊。
ps喜欢爸爸说:只要她善良正直 你们彼此尊重 我们家就永远欢迎她
只有演员是确实不错的。《极速车王》里的“莫莉”凯特瑞娜、多南和小演员都不错。片子就算了吧
老爸为嘛不先带老婆孩子看看伦敦去,一准儿立马想搬家了。
人一生总归要搬一次家,哪怕是从村头到村尾,一些熟悉的东西,是内心最挣扎的地方。离开的叫弃舍离,留下的是那乡愁。电影结局,主人公一家人远去的身影,留下奶奶孤独的告别,那一阵鼻酸,令多少人红了双眼。
805|1.5,从来没见过哪个导演在第一场戏就把自己的缺点自信地暴露出来。航拍和慢镜头太掉价了,机位也是随心而动,加上莫名其妙的黑白(黑白与彩色的转换更是令人摸不着头脑),光从摄影一个层面就暴露了肯尼思·布拉纳愚蠢、自恋而不自知的对视听语言的理解。剧本层面也非常平庸,对于回忆的描写只能用寡淡来形容,不断重复Belfast 只会让人觉得这个写剧本的人水平太低。《罗马》里有一直在重复自己的家乡吗?我都不好意思拿《罗马》和这片比,真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唯一值得称道的可能是演员的演技。
说“花里胡哨”“平庸”“糖霜”的人真是让我感觉蛋疼,甚至很反感,就是一圈评论家,在炫耀强烈的自我中心罢了。简单点好吧。我还是当做文学作品来阅读,我看到了一样东西——人的腿,那种细长的小腿,延伸到稍粗但有力健壮的大腿。哦对了,有力,是因为这些颀长的细肢带着这里的人在不停地运动着。他们在干什么呢???走。没错,不停地走动,整个电影充斥着不停运动着的片段,在街道上,在小门前,在小屋里。那种细长的运动感,我觉得是一种强烈的暗示,他们要走。不管来源于北爱尔兰人的本性,生活的状态,还是特殊的社会现实,他们的命运似乎充满着“走”。我不想做什么文学分析了,太累,我只自我中心地说一句,我是对的,没看最后一句话吗?朱迪·丹奇对着那辆离去的大巴告诫着什么呢:“走,现在就走!”
唉,如今和豆瓣品味有差异了。挺喜欢的。我自己都想写这样的本子。
不用去和罗马比,每个人的私人故事都是不一样的。相比之下贝尔法斯特甚至比罗马更让我共情,最后20分钟爆哭。小男孩很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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