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谣界的教父厄文·斯坦布鲁姆去世了,留下了一段音乐传奇,和若干由他领上民谣星途的民谣乐队。他的儿子乔纳森筹备着要在纽约市政大厅为他举行一次纪念音乐会,演出名单里包括了厄文生前喜爱的乐队,其中有“米奇和米基”,“民歌手”乐队,还有“新大街歌手”等等。
“米奇和米基”(尤金·列维和凯瑟琳·奥哈拉)曾经是当年的黄金情侣档,如今两个人的感情已经烟消云散。米奇受到重大刺激,一改早期创作的甜蜜风格,每张专辑都描述他无尽的痛苦。如今人们都期待着看到两个人在舞台上表演他们的金曲:《吻在彩虹尽头》。
“民歌手”the Folksmen则是60年代,由三个在俄亥俄的维斯理安大学认识的大学新生:杰瑞(迈克尔·迈克基恩)、阿兰(克利斯托弗·盖斯特)和马克组成的,当年他们进行了26个月的全国巡演,成为民歌运动的中坚力量之一。乐队曾在格林威治村周围演出了很久,但推出一张实验性的电子民谣以后,他们已经有30多年没有唱过歌了。
“新大街歌手”以前叫做“大街歌手”,灵魂人物是波纳和他的妻子,曾经的三级艳星洛丽。他们信奉颜色里产生的神圣力量,给乐队定的制服颜色极其俗艳。他们的音乐可能会被专业人士看做垃圾,合声多的成了噪音,乐队有14把吉他,然而这个乐队出了无数专辑。
从筹备到演出的整个过程被电视台全程纪录,作为对厄文的致敬专辑推出。仅此一晚,这三个重组的乐队将在纽约的市政大厅表演那些让他们几近成名的音乐。
千万不要跟情人规划未来~~他们的未来里没有你~~
为了制造紧张和绝境氛围,逻辑都不要了。解说看一半都想关掉,更别说想看正片。
小成本影棚绿幕拍出的惊悚片,攀岩过程中的对决还是蛮有看头,虽然题材老套了点。
导演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了小说 然后又拍成了电影 算不上是部爱情片 只是生命中一段时间的记录 恰巧这其中有短暂的被定义为爱情的东西飘过 后半段想反应当下印度男男感情的问题 可惜想表达的太多就什么都表达不好 因为还想拍成励志电影
在想中间出现的大象,和结尾出现的渣男,导演想表达的是。。?
镜头语言很美,但故事性不佳。
前半部分中规中矩,从姐姐离家出走情节开始紧凑。
前半段男主非常主动(不太喜欢这个时候的男主),是两人某个艺术的契合点让彼此看到了自己的灵魂,后半段迷幻一样的情节,无缘无故消失还是在和姐姐私奔后消失。后半段情节有点掉尾,但喜欢男主的一个转变。离开老师那段彼此拥抱哭泣,此时只有这两个人是真正互相理解对方的,渴望能找到志趣相投,可以找到迷失的灵魂。也许最后男主最后找到了迷失的自己,虽然痛苦但把刻骨铭心的爱恋写成了一本书:To The Man at the Lake!
由于不合理之处太多台词也很弱很想给导演编剧写女主纸条上的七个字母之感。
有剧透。1命都快没了,还在意那个相机?2喝完水瓶放悬崖边,真够专业。3处境如此凶险,还有心思勾绳子传递纸条送上真挚问候,抖机灵也请看场合懂分寸吧。
描写一个砂砾一样的普通人,因为偶然一次交通事故从而卷入一场政治阴谋当中,虽然在一个国家的时代洪流中无足轻重,但是经过抗争还是让自己得到了心灵的拯救。开篇情节太过于缓慢,让人昏昏欲睡,但是从逃亡开始逐步变得紧凑,悬疑感十足,最后的戛然而止显得干净利索,小成本佳作。
本以为是竞速攀岩,突破极限,没想到却是山腰蹲坑,山顶抛尸
镜头运用很好哎,有几个镜头能一下冲击到我,关于性的表达也是蛮有张力的。
看完印度版CMBYN了
女主颜值够。有的镜头的局促感直接让人看出了搭景拍摄的端倪,镜头视野纵深不够减弱了紧张感,情节上还可以做的更紧张。
开头我就看麻了,荒郊野外的晚上,两个女孩答应与四个陌生男子待在一起?编剧必然是男的,没有任何一个女性敢这样做,这是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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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0 21/08/13
以月光奏鸣曲开始,又以月光奏鸣曲结尾,潜游在池塘里当巴勃罗聂鲁达,写我的诗,听月的圆缺。如此私人的文艺风,确实颠覆了以往印度歌舞片的形象。不知是导演故意而为之还是怎样,有些镜头和CMBYN重复了,但却营造不出CMBYN那种夏日终曲的氛围。
最难过的是不管经历了多惊险的过程 他以后的生活都完了 希腊人民现在看来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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