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n的第一场试片会结束后,好评如潮但无人投资,他问经纪人“那我现在该怎么办?”,经纪人说“写下一部,写完了就再写一部,一直投稿直到有回应为止,这是大多数剧作家的宿命。”有才华的人终将被看到,需要的是时间和耐心。只不过除了这段,全片剧情和音乐都不怎么打动人,不及影片最后Jonathan Larson本人的影像有感染力。
或许都是几周以后快三十的人,感同身受。三十岁的我,会有什么成就呢,又需要什么成就呢。
不应该叫tick tick boom,应该叫tear tear boom!简直催泪弹一般的存在!加菲贡献出了极精湛甚至有些灵魂附体一般的演技,无怪乎国外有人给出的评论是今晚没有看到加菲,而是看到乔纳森拉尔森回到了人间待了两个小时!观看此片的时候,桑德海姆也离世了,了解到桑德海姆虽然并不看好拉尔森的作品类型,但是对他不懈坚持的精神还是大加赞赏的,觉得拉尔森就差那么一点儿运气,晚去世两天,就可以亲眼见证自己的成功,见证自己改变了当代USA音乐剧的表现形式!要我说拉尔森就是被自己的矜矜业业全力以赴不放过任何一个锻炼自己作曲能力的要强精神给累着了!此外喜欢磕cp的也满足了,毕竟两个现在分道扬镳的前情侣都演了音乐剧电影。还有就是这片是真宽街团建,肉眼可见好多熟面孔!催人泪下,值得一看!
没人比年奔三十还自觉一事无成的人更明白,
严格来讲,这是一部挺套路的电影,是关于一个天才,在他传奇般的陨落之前,如何登上巅峰的故事。不过天才的种种疯魔,还是丰富了这个套路的骨架。
今年的爱乐之城,加菲的个人秀。同是又唱又跳,这部更注重唱,更偏生活,个人传记。如果爱乐之城男主是加菲,如果这部女主是石头姐,会不会更好,CP粉的怨念太可怕了
很喜欢这部里关于友情和爱情的一些美好与不圆满,比男主本身的创作经历更吸引人
普通影迷打3分,theatre goer給4星。LMM導得算ok,除了情節有點散,技巧有些粗糙,但勝在情真意切。熟悉的RENT音節只從琴鍵傾瀉一小節,非常克制。我愛Joshua Henry~
有时候觉得电影评论真是残酷,明明是真事但放到电影维度就是稀烂,也跟导演选取桥段有关吧。精彩之处在于用三空间连一个唱段,典型就是与好友离别那段。其实除了最后一首,所有歌我都喜欢,尤其女友吵架的那段声情并茂
Sunday推倒餐厅墙壁那段太音乐剧了
很好看,是我喜欢的类型,LMM再一次正中我口味。马上迎来30岁、“想红要趁早”的焦虑,ddl逼近却写不出歌的崩溃,女友关于要不要搬去另一座城市的逼问,从小一块长大的好基友得了艾滋病的绝望...一切如同火烧眉毛交织在一起,而影片的呈现却并不显得凌乱。舞台与现实的无缝衔接,迸发出很感染人的戏剧张力,这就是天才音乐剧人的故事感和节奏感吧。片子里的歌都好好听啊!!又一张可以加入循环曲目的电影bgm。加菲虽然胶原蛋白流失了,但让我更加刮目相看,好莱坞真心没有花瓶,曾经的偶像小生也这么会唱会演。
而加菲所有关于内心戏的舞台独白段落,像是在突破第四面墙与观众对话,却让整个片更像舞台剧,也让它比看上去更适合剧院而不是做成电影。
《斯通纳》中的melody——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在剧中流淌。好听好看又好玩😄
要歌舞有歌舞要节奏有节奏要故事有故事要感动有感动。创作者对自己的掏空和压榨,永远震撼
创作者大概是最不能平衡工作和生活的吧。整个人好像分裂成两个,一个还在惯性关心着亲友,一个已经游离出去在想怎么把这个素材好好用起来。又焦虑又冷漠。但是没办法,对于有天赋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创作更重要。最极致的痛苦和甜蜜都因创作产生。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加菲唱的一般。/《Superbia》那段几个歌手应该是专业的,Sextet Montage那段那个卷发女生唱得好好!另外力荐《Rent》好吗,有机会看的都去看!
其实我先看了倒数时刻的音乐剧,然后完全没看进去…这个改编已经很强了,Sunday那首歌全是彩蛋。顺便赞同那句人人都爱Sondeheim(跑偏了。我最最最感动的应该是最后那段电话留言,真的是Sondheim自己录好了发给LMM的,哭了
天才总是孤独的。音乐剧的形式,确实不讨喜。。。
论游泳的重要性;叙述挺有意思,剪辑手法让故事生动有趣,节奏流畅。3.5
11.27 年度音乐(剧)片,LMM用电影导演处女作证明了他已经革新了当今宽街音乐审美,没犯大错+完成度高,还要啥自行车,预习吉屋出租后才能捕捉到海量彩蛋,To Jonathan Larson!
电影的剪辑和镜头切换是极致。音乐不错但是作为音乐电影来说的确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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