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星。只有清谈,没有开车也没有公路的洪常秀个人强烈风格的“公路片”,女主跟这个人聊聊,到下个场景再跟别人聊聊,下个场景碰到其他人又接着聊,拍电影这件事也只是聊天碰出来的巧合。必须是毫无预设与期待,看这部片才能被惊喜到,彩色的那几场,电影全部活了起来。
《洪尚秀导演给爱人金敏喜的电影》。虽然一些角色比金出场时间长,台词比她多,但彩色一出来,导演隔着镜头跟她互道“我爱你”,我的天。
属于撒狗粮了 一定是先有的片尾 衍伸出了这么封情书
金敏喜出现之后,视线就始终锁定在她身上,无法转移。
什么结构,什么套层,什么梦中梦,什么虚构中的真实,都是狗屁,重新定义电影类型之——狗粮噎你一嘴电影。在你面前的短片为啥没拍成呢?那他妈是因为没有金敏喜啊!
我觉得对于这部洪尚秀,任何文本上的解读都是孱弱的(但不是没有用的)。《引见》就是一部通过不断的文本解析能够获得越来越强烈的阅读高潮的电影,而且在它刚出的时候被感觉到是洪尚秀的全新笔法的展露,但现在看来洪导已经算是跨入了堪比费里尼《阿玛珂德》之境界,之前的一切实验和尝试都已入化境,化境已是洪大师的身体的代称。对于观众来说,等着看就完事儿了。(脑残粉就得按这么吹才行)
4.5 洪的“粉丝向电影”。像是《引见》与《逃走的女人》的集合体:不断引见人物关系的同时也不断逃走,远离熟人,俨然是有趣的闭环章节。实验也还在继续,从《引见》男性敌对的一体两面,到《小说家的电影》中女性的理想化同体,洪常秀依然在肆无忌惮地诠释自己“情境”电影观念下无限的概念创作可能性,甚至展望电影之外,玩起了媒介的转换。“小说家的电影”向观众诠释什么是洪常秀的电影世界:如何传达生活中舒适的真实、如何同讨厌他的人拌嘴、如何赞美爱人与志同道合者,但最后洪经由金敏喜走出影院后的怅然若失,依然把对于电影的感受权交还给了观众:“我爱电影的真实与舒适,拍完后我就只一个劲背对着人群抽烟,至于荧幕前的你,则可爱可恨,爱咋咋地。”如今的洪,恢复了自信、洒脱,还多出了几分可爱。
今天在Lincoln center的secret screening上果然看到了 等於是手把手教學洪式電影是如何製作的 很坦誠 也幽默感十足 / 觀影前的intro講到這裡面有金敏喜演藝生涯中最愛的鏡頭 很明顯 很恩愛 很動人 在愛中的小動物的眼睛
要是哪天我结婚了,我也要拍个这样的东西在婚礼上放!
这么“自我”以及“自私”的影像日记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感动着不再相信爱情的世俗的人们
8.3 这个黑白对比度,背景和前景的关系像极了纸张上的文字,就像是依靠文字来驱使小说的完成,正如这部电影中小说家的创作方式,先是看到人物,然后以人物为驱动力去构思,随着人物的关系群不断扩充新的可能,特别是书店那场戏,完全是洪遇到金敏喜后的创作方式和影片中的小说家重合了,不拍摄男女情感的洪总是那么惊人
是啊,我爱的女人,你们有什么资格评价,在我的心里,她永远是无可比拟的缪斯,
如果我是敏喜我会很感动 但我只是个观众我想看个好片啊喂😠
白色高领打底+白裤子+黑西装+黑皮鞋最佳outfit。一旦切换到彩色小视频日了,这是什么恐怖的红毛衣。懂为啥拍黑白,演员随便穿。拍vlog可以养活全家,臭男人少哭穷。
金敏喜出现之后,视线就始终锁定在她身上,无法转移。
老三样:偶遇,尬聊,喝酒。另外,这部片子是不是用手机拍的啊?
没有比这更美的表达方式了吧。
自我的表达,有种举重若轻的感觉。(或许再刷我会给五星
感觉这一部比较接近里维特的《去了解》,每一组人物关系、场景的呈现都具有强烈的弥散梦幻式开放属性,关于过去的记忆与未来的展开可能,还包括了那部灵光一现、未知全貌的电影。
松散的由媒介赋予情感的影像,在一场场自反性的对话中,构成一种关于“作者性”本身的统一,当经验者变为了观众,当观众借由经验者变为了创作者,这种人与人之间微妙的结构赋予了这看似粗糙的影像背后的诗意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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