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4.5,喬納森衝他吼,你不就放棄了你的夢想嗎?邁克攬住他說,我只是一個平庸的演員,你知道紐約有多少平庸的演員嗎?但你知道喬納森·拉森嗎?只有一個。牢籠還是翅膀,去問那飛鳥吧,恐懼還是愛,寶貝,不要宣之於口吧。原來《吉屋出租》是在這樣一個背景下寫出來的,看到了好多人物的影子,所以弗雷德和他那紅頭髮的女朋友是Collins和Angel的原型嗎?
蛮有意思,用了音乐剧,电影,MV穿插形式,让我觉得很有新意。那个sunday的片段很有意思,“一群傻子应该在周日上午在家里,非要在这个铝合金材质的餐厅里花钱喝冷的合成果汁和微波炉贝果”,笑4
艺术家的半自传式音乐剧,节奏与嵌套的结构挺有趣,连对音乐不很敏感的我都不觉得很闷。
生理共情的结果就是眼泪更加充盈,要比情感来得快得多。怎么没人夸凡妮莎,又美又会唱,爱了。
几乎要4.5星! “接下来我要怎么做? ”“开始写下一部,孩子。 ”
所以现在是白人只配和黑人做朋友,交个女友也得是有色人种。其他白人都要均匀肤色,才可以出镜?编排流畅没问题,看着尴尬症都要发作了,实在看不下去,这么高的评分,是因为歌好听吗?电影不是MV,不是唱跳拼凑,故事是什么?剧情在哪里?
如果和加菲前女友的《爱乐之城》对比,我可能会更喜欢这一部一点点,当然总的是差不多的。
对音乐剧本身涉猎不多,ttb和rent也是只有耳闻。所以前半段有点看不进去,但从come to your senses那里开始深深被打动,到最后才得知原型三十五岁就英年早逝甚至没有等到rent首演,确实惋惜。能感觉加菲猫加了很大的功夫打磨自己的歌舞表现力,但跳来唱去的,最后还是跟女友告别时那个释怀和假装坚强的眼神,最入戏。
需要重新看一遍《lala land》洗一洗眼睛和耳朵。。。。
看了一半弃了,不是太喜欢这样的音乐剧,音乐不动人故事也平淡,不值8.3分,不如爆裂鼓手
不会有人在意那些落下的不同步调者,
用Jon自己的音乐剧《Tick, Tick...BOOM!》改编成了他自己传记片,形式很妙。电影形式的紧迫感非常明显,LMM本就是把握节奏的一把好手。只不过感觉,好像还是情绪不够。原版《Tick, Tick...BOOM!》音乐剧live单独拎一首歌出来,都比电影里表现的情绪强烈得多。或许是因为电影有一个情绪递进的需要?还是因为加菲在唱歌的表达上不如音乐剧演员?或者是一切的表现都还过于流于形式?||给三星完全是因为在一个好片的要求上看这部有些低于预期了。但是跨到四星去的话,以这部电影的呈现感觉尚不够。
艺术创作者具社会责任感是好事,但请先跳出自我感动的圈子,通篇现实与理想的矛盾撞击,关于所谓的“关注社会问题”的毒品和艾滋等只存在于枝蔓当中些微带过,如果不了解Jon的生平,也很难理解他的年龄焦虑。拍摄手法和布景还是太舞台,包括加菲的表演在内重点都在于谷情绪,创作者的传记侧重在创作是无可厚非,但对于人物塑造会不会太单薄?还有最重要的,音乐真的过耳即忘,也不是不好,就是还不够。我个人是很能get那种燃烧生命为了一件事的人物或作品,但不包括这一部。
赢了表演,输了情感。歌舞编排强是强,大多时间都是舞台与现实来回转换的优秀演出。 但本片跟“下限高,上限低”的万金油作品有什么实质差别吗?当然没差别,故事模板,影像表达,又亦是情绪渲染都被主创方和资本彻底锁死。 也基本跟电影里的人物所说,“引人入胜,却难以让观众跟随故事的情感主线,太多细节让我们分心,也同样难以产生共鸣。” 所以第三幕的高潮与其说是佳章倒不如说是正常发挥,毕竟[倒数时刻]本就未真正存在过,一部精彩却又扁平无奇的传记片。
对百老汇几乎没有了解
如果你不了解吉屋出租以及背后的作者你就无法共鸣,去了解一下百老汇的传奇人物和作品吧,这个还是有点小众了。但个人观感还是很好的,我还是喜欢早午餐那一曲,太炫了。
本来是最应该让我感同身受的行业,但我却看得毫无共情。剧作家的早逝确实令人扼腕,但他生前的一切都是通俗的励志模板。
44/365 “希望人生的每一天都这样度过”
开始会想是不是音乐剧电影和歌舞片之间有壁(也许音乐剧在形式上会部分压制电影的视听表现),后来觉得还是不该让个体影响对整体的判断,纯粹还是因为片子本身乏善可陈。坚持追梦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关键是讲述的方式以及它所触及的本质。可能最致命的还是加菲的表演吧,用力过猛但又自矜自傲的状态实在让人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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