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讲述生活在印度的一个英国家族剧团。他们在城镇和乡村间巡回演出莎士比亚的戏剧。透过他们的旅程,观众可看见印度的面貌在不断变化,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印度王公变成了酒店老板,体育运动变得比文化活动更重要,传统剧院被宝莱坞电影所取代。影片改编自Geoffrey Kendal和他女儿Felicity Kendal的游记。
导演:James Ivory《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此情可问天》
获奖:1965年柏林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奖
片子还行,主要是题材优势,这种肯为底层人民发声的律师都很值得敬佩
個人觀影史第1624部。在韓國已經把直面直白地揭露制度黑暗的題材拍得家常便飯的時候,印度這邊不但沒讓人覺得這類作品爛大街,還添加了一絲性感(當然也離不開男主角律師本身就長得性感帥氣這一事實)。其實我在想的是,維護公道的過程中,聰明和正直缺一不可——不正直沒那個願心維護公道,不聰明沒那個能力維護公道。行善和公益一樣,看似門檻低,實則門檻極高。
五颗星给题材和原型,忽略主角光环和歌舞外挂。
种族主义历来是最可悲之事,中国很多朝代也屡见不鲜,只是很少会有国产关注这些,只是关注浮于上层的亮丽光鲜。
穿过层层乌云,终究看见一丝希望の曙光杰伊·比姆,值得被永远铭记的一个名字!
虽然脸谱化严重,但谁又能拒绝以一己之力对抗强权的爱装逼正义大侠呢?(个人能当英雄,主要还是因为能找到强权的上一级来制约,不然很有可能连只是立个案都没机会)适合杀时间,能杀快三个小时…当律师指名找本赞同私刑的警长开始查案才开始真正好看起来
印度电影传统而娴熟的叙事方式,作为电影本身来讲,称不上极其优秀,IMDB9.4也是虚高,但它贵在真实,贵在毫不遮掩地袒露自己丑陋的伤疤,最大程度地印证了艺术来源于生活这句话。相信只要历史是向前发展的,这个国家最终将消灭种姓制度。
这种题材的电影,“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就已经赢了一大半了。
法律本应是光
风格过于典型使得电影再好的题材都显得滑稽无趣
不知道实际情况会怎么推进进程,单从电影的角度来说,案件拨乱反正的过程太容易了,黑警的反抗太弱鸡,不够“专业”,态度也不够彻底。
印度政府虽然与我们水火不容,但是他们电影的优秀常常让我无地自容,电影的瑕疵就是结尾一个给了一个人正义,这个人却是个死人,活人却只有一个道歉,这也可能是创作组给我们深深的暗示。
穿过层层乌云,终究看见一丝希望の曙光杰伊·比姆,值得被永远铭记的一个名字!
此时不想讨论叙事,类型,技法,形式……
太致郁了……真的……身在上海的人现在只有一肚子的玻璃心,除了“偷着乐”,咱啥也不该干的。
这种电影,它在宣扬最本真的善恶,它未必能打动更多的人,但它必须得有普世的意图在,这一点上这部电影做得足够优秀。而也唯有如此,世界才会让人有在进步的感觉在,哪怕是幻觉也好。
美国应该去印度追究人权反人类罪,不分青红皂白的打老百姓
社会现实向的叙述性电影。滥用的国家权利,腐败的公职人员,以及以及命如蝼蚁的平民。即使如蝼蚁,也努力需求生存的美好,和尚存的那道正义的微光。如果不那么冗余的话,可能会更好一些。
真实人物事件改编,集悬疑、律政、犯罪等几大类型片元素于一炉,俨然可与韩国的《辩护人》媲美,揭露了延续千年的种姓制度对达利特人的戕害,以及背后的官官相护、政治交易、司法腐败等乱象,前现代国家为了维持基层秩序的高压统治,在缺乏足够的刑侦手段时动用刑讯逼供制造冤假错案,随意栽赃迫害贱民,营造高破案率的假象,为警方高层制造跻身政坛的敲门砖,视最基本的人权于无物,作为对立面的正面化身是集良心、智慧、高贵与正义于一身的人权律师钱德鲁,以及被他感召下秉公执法的调查警察,最后真相大白,还远冤死者一个公道。这种编剧方式类似于爽剧的套路,被极度简化成了律师的正义感与邪恶的对决,远非事实真相的全部,但是仅就电影而言,故事曲折离奇,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形象鲜明,观感相当娴熟流畅。
印度版的《辩护人》,但是格局没有展那么开,辩护人对抗的近乎整个体系,杰伊比姆是依托现有的法律寻求公义,所以抛开电影里令人发指的暴行之外,杰伊比姆所依托的法律显得还是靠谱的。同时融入了对印度种姓制度的批判,一直理解不了这种制度怎么能存留到二十一世纪的。真实叙事时间两个小时,剩下一个小时印度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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