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记忆!完全没有抓住这个主题,利用好,会是一个很精彩的电影,但是本片只浮于表面了,如果不是连姆尼森+莫妮卡贝鲁奇,我都不想看,老爷子感觉被电影榨干了,已经拍不出精彩的动作片了这部电影其实可以走点心,可惜啊!
有个好剧本,有个好题材,但是拍的太差了,这么老旧的拍摄手法,怕是90年代可以获得高口碑,但是现在真的不行了,算是后半部分强行拉回来了一点吧,但是真的砸的很可惜
男主本有机会可以走的,砸下一块金子可以跟那辆路过的车一起走,贪婪的欲望永无止境。他更没有想到一个才认识不到两天的同伙会等他耗死在那里自己再独吞,我都想到了,这点挺不符合逻辑
墨迹的剧情,抑郁的氛围,我要看连姆打打杀杀,而不是墨迹
行至朝雾里,坠入暮云间,与星辉一同为你沉迷。
沉湎于希望的人和守株待兔的樵夫没有什么两样。
不想看第二遍,短视频截取的几个片段就是最佳镜头了
迅速杀掉一人埋了,在金子那做个标记,带着工具回来
内容老套,阻力倒是很现实,反正尼森叔叔拍啥我看啥
莫妮卡贝鲁奇风华不再,他的那个壮儿子扑在妈妈怀里属实恶心,恋童恋母的asshole,母子俩都有大病。
情节简单 结尾突兀 人性贪婪 最终没有什么反转 也没有什么惊喜 几乎是一个人的独角戏
连大爷是欠房贷了吗?一样的情节拍千百次还不厌倦。女神老的跟刘晓庆似的。记忆失去和把信息记在胳膊上是小亮点
导演也老了,演员们也老了,大家都记性不好了。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好在结局没像《守法公民》那样恶心,手刃反派大快人心。你腐蚀法律,我也能钻法律的空子。
6分吧,连姆 尼森老了,莫妮卡更老了。片子没有太多新意,中规中矩吧,看看连姆揍坏人也挺有意思。
杀手也有原则。比 杀手没有假期 多点的是还 后继有人。
期待太高,结尾拍的乱七八糟,心疼我连姆叔。
但是表达的没有上者好
在男主决定留下看护金矿的时候我就在想,另一个人会不会故意拖时间..... 而在已经很崩溃的状态下,有车经过,男主看了看车又看了看金矿,最后还是没有求救... 就很无语 典型要钱不要命。不过很高兴Zac 尝试不同类型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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